关于中药材种植企业销售中药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5]1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我国传统中药的种植产业有了较大的变化,中药材的种植和生产正在朝着规模化、集约化的方向发展,涌现出一些有实力的中药材种植企业,其中有些企业已通过《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简称中药材GAP)认证。现就中药材种植企业销售其种植的中药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药材种植企业若销售本企业种植的中药材,不需要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 二、特殊中药材的种植企业生产销售管理仍按照已有的规定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这种虚假的东西要来作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