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免税的“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按零税率进行申报新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农产品初加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经税务机关认定为农产品初加工项目的,可以享受农产品初加工所得免税政策,对相关认定的办法,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制定过程中。
万达是不属于湖南的企业,万达是广东的企业。万达如果在湖南开发房地产,一般会重新注册一个新的公司,而且是每个项目的开发公司都是不同的。
同理万达在其他的城市开发房地产,也会注册相应的不同的本地公司,方便与本地各方面的合作。
不是。中药材的份量不多,药财一般情况都晒干或烤干。例如:我们家乡的淡竹叶,收购商都是收干货,湿的,新鲜的要腐烂,不敢外运。
再如:天麻,成片种植的,你总不会一车一车往外运去销售吧!只有晒干,等待慢慢售卖。
供应商也是企业经营环境的一部分。企业的生产经营不仅需要原材料也需要有使用企业产品的消费者。而不同的供应商是对企业提供相应原材料的单位,因此,供应商也是属于企业经营环境的一部分。如果供应商将原材料的价格上调就会影响企业的整体利益,会影响到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也就是受到经营环境的影响。
企业间的往来款不一定都属于资金拆借。如企业正常的生产和销售行为所行成的上下游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就不属于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
企业资金拆借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某一企业(或一些企业)将自己暂时闲置的资金按照一定的价格让渡给其它企业使用的行为。企业资金拆借作为企业间的一种资金互助形式。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财税【2008】149号文件规定,茶叶种植属于减半征收范围,茶叶初加工属于免税范围,在日常管理中应分别核算,在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按不同的优惠幅度申报企业所得税。
取得免税企业开具的农产品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特殊情况下可以:1、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免征增值税,但可以按照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方可以凭抵扣联抵扣进项税额。
2、农民合作社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可以开具普通发票,购买方可以按照适用税率(13%)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委托加工商品属于资产。 委托加工商品是指商业企业将库存商品作为原材料,委托本企业以外的生产部门加工改制为另一种商品的生产活动。资产是指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属于企业的资产。委托加工商品属于资产。 委托加工商品一般在“库存商品”帐户下设“委托加工商品”专户核算。
凡农民所种出来的东西就是农产品,农副业也是农产品。
农户、农场自己种植的金银花,经过简单的装箱包装,仍然属于自产农产品范畴,免征增值税。
如果是外购的金银花,再进行简单的装箱包装出售的,要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