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各个地区还有不同的优惠政策 你可以去看看当地的网站报纸和其他的媒体信息 或者去中国农民合作社信息网上面多看看 , 国家对农业合作社种500亩的优会政策正在考虑落实中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后,其原承包的集体土地由集体收回在其他集体成员之间另行分配。所以,当你们家的户口迁出的时候,在理论上,你们家已经没有地了。
另外,我国法律只规定了农业户口可以转为非农业户口,但没有规定非农业户口可以转为农业户口,在现实操作中也非常困难。
综上所述,你们想回去要回原来的地,没有法律上的支持。
但是,根据最新的农业政策,非农业户口的人员可以与农村集体协商后承包特定类型的土地经营,你们如果真地想到农村去种地,可以考虑这条途径。
对耕作制度进行评价的标准:①充分利用水土光热等自然资源,提高光能利用率。②用地与养地相结合,充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的产出率;同时土壤结构得到改善,土壤的肥力不断提高。③经济效益高,实现农作物大面积的高产、稳产,做到低投入、高产出。④作物布局合理,促进农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一个地区或生产单位作物种植的结构、配置、熟制与种植方式的总体。作物的结构、熟制和配置泛称作物布局,是种植制度的基础,它决定作物种植的种类、比例、一个地区或田间内的安排、一年中种植的次数和先后顺序。种植方式包括轮作、连作、间作、套作、混作和单作等。种植制度是耕作制度的主体。一个合理的种植制度应该有利于土地、劳力等资源的最有效利用和取得当地当时条件下农作物生产的最佳社会经济效益,有利于协调种植业内部各种作物,如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与饲料作物之间、自给性作物与商品性作物之间、夏收作物与秋收作物之间、用地作物与养地作物之间等的关系,促进种植业以及畜牧业、林业、渔业、农村工副业等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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