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税收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相关政策。
1、是合作社销售成员的产品视同农户自产自销;
2、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合作社购买产品可以按照13%进行进项税抵扣;
3、是合作社向成员提供农资免征增值税;
4、是合作社与成员签定的产品销售合同,免征印花税。
第二,在项目方面,合作社可作为涉农项目主体单位。
第三,各地每年都安排一定数量的财政扶持资金。
第四,在金融支持方面,合作社纳入信用评价体系之中,给予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的办法解决 合作社贷款难问题。
进一步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优良品种、改进耕种方式,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继续稳步提高最低收购价格,引导市场粮价保持在合理水平。继续通过采取价格支持、增加补贴等多种方式,逐步提高种粮的比较效益。增加中央和省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规模。 增加粮食生产投入,用好“一事一议”政策,创新投资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鼓励和支持广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完善财政奖补政策,加大土地整治资金投入力度和金融支持力度。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粮食生产需要的微型金融服务。创新粮食信贷担保方式,扩大质押品范围。健全农业保险和再保险体系,研究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稳步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 严格保护耕地和淡水等粮食生产资源,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关系,坚持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强化水资源的管理与保护,统筹水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报告中指出,要加强农业科技及相关产业的支撑。一方面增加农业科研投入,同时健全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体系。继续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整合科研院所及相关院校力量,搭建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平台,抓紧推进粮食增产增收国家工程实验室项目建设。另一方面,推进种子产业健康发展,发展化肥、农药和农机装备制造等农用工业。 促进现代粮食流通和加工产业发展。不仅要健全粮食市场体系,同时也要加强物流体系、粮食加工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加强科学规划引导粮油食品加工向规模化和集约化方向发展。完善粮食流通产业政策,按照坚持对外开放和市场化政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粮食市场准入制度。加强粮食购销、储运、加工等领域外商投资管理,促进粮食流通产业健康发展。 加强和完善粮食市场调控。健全储备调控机制,完善政策性粮油收储办法,健全收储产品拍卖机制,防止谷贱伤农,保证市场供应;加强粮食进出口调控,合理利用国际市场,进行品种调剂;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健全粮食市场调控机制。
农业部昨日发布2013年国家支持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内容涉及粮食生产、渔业、畜业以及农民生活、社会保障等各方面共38项举措。其中提到,今年将继续加大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同时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
农业部表示,今年良种补贴政策对水稻、小麦、玉米、棉花、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长江流域10个省市和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的冬油菜、藏区青稞实行全覆盖,并对马铃薯和花生在主产区开展试点。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
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则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补贴机具种类涵盖12大类48个小类175个品目,在此基础上各地最多可再自行增加30个品目。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今年一号文件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落实一号文件,农业部表示,今年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等政策。
此外,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今年中央财政还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151亿元;并且,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今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水平。其中,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2元,比去年提高10元,提价幅度为9.8%;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2元、135元和150元,比去年分别提高12元、10元和10元,提价幅度分别为10.0%、8.0%和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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