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固化的政策红利有哪些?
1、农民的集体经济利益收益权
2、农民土地权
3、计划生育政策
4、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政策
5、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等
进城落户农民将继续保留这些权利和义务:
1、不改变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不改变其原有的权利、义务
2、其拥有的股权可依法继承和在本社社员中转让
3、保留原有的土地、山林承包经营权,鼓励和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流转
4、保留原有的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鼓励其自愿有偿退出
5、继续享受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政策
6、继续执行本人的计划生育政策及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导向政策
7、继续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政策
土地占用赔偿标准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当地省政府制定的标准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方向为:提高产品附加值,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提高自主创新水平。
解决方法:由于我国过去为了发展重工业以及工业积累,实施了扭曲的政策,比如户口制度,农品定价制度等。鉴于此,我们转型方法:1,促进要素价格市场化;2、通过市场机制提高创新报酬;3、扩大自主创新,资助创新。
最近政策:主要是08年以来一系列产业规划,以及今年来的要素价格回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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