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你以后成立公司什么的会有影响的,过期不换老营业执照就没有用了,**不再承认。申请“三证合一”设立登记,提交以下材料:1.市场主体“三证合一”体登记申请书(分类型);2.“三证合一”登记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3.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申请材料(工商局);4.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申请材料(质监局);5.税务登记申请材料(税务局)上述申请材料重复的,申请人只需提交一份。
手续齐全是没有罚款的,小问题都在100--200之间
退货不现实的,全国各地的机器都不好用,都要求退,厂家还挣什么钱啊,顶多是保修,换件罢了,
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执行公务,应佩带警官证,亮明身份,不现需要上岗证或执法证。若警察连警官证都不带,并未亮明身份,你可拒绝接受检查。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交警路面执法的时候,应当出示相关证件。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第三条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件和执勤执法装备。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警察在着装执法过程中,需按规定着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或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也就是说,交通民警在执勤过程中,按照规定着警服、佩戴警衔、警号或持有人民警察证,就具有合法的执勤。
房产三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契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契证又称为 房屋产权证。 从一般意义上讲,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买房办理产权证书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事,可在具体实践中,的确存在不少买房忘了办证的人,甚至还有些人买房后不想办证。导致购房者买房不办证的原因较复杂,也不一定都是开发商的问题,比方说,有些买房者买到理想的房子后,重点考虑的是如何装修、如何确保顺利入住的问题,而对于办理房屋产权证却不上心,拖得时间长了,就忘了;有些买房者则是比较在意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等费用,认为,反正根据合同,房子已经是我的了,办了证,还要纳税,不办证则又可以省个上万元钱,所以根本不打算办证……其实,不管是什么原因,买房人即使交了房款,办理了入住手续,但从法律意义讲,房子还是不属于买房者所有。《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力的惟一合法凭证。《北京市房屋买卖管理暂行规定》中也明确规定:自房屋所有权证签发之日起,买方始取得房屋所有权。可见,房地产权证虽然只是个小红本,但是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办理房地产权证是最关键的环节。 办理房屋产权证并不复杂,具体包括以下几道程序:
法律分析:拖拉机包括轮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履带拖拉机、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联合收割机包括轮式联合收割机、履带式联合收割机。农机监理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对材料齐全并符合规定的,应当按期办结。对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法律依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登记,是指依法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进行的登记。包括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拖拉机包括轮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履带拖拉机、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联合收割机包括轮式联合收割机、履带式联合收割机。第三条 县级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登记管理,其所属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以下简称农机监理机构)承担具体工作。县级以上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农机监理机构负责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为了加强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规范跨区作业市场秩序,维护参与跨区作业各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农作物适时收获,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该办法列六章,三十六条(含附则),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2000年4月3日发布的《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从事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驾驶员、辅助作业人员以及与跨区作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该办法。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第四十九条: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或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或者承揽维修已经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维修技术合格证。第五十三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品后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患有妨碍安全操作的疾病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有关人员的操作证件。法律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或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或者承揽维修已经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维修技术合格证。第五十三条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品后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患有妨碍安全操作的疾病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有关人员的操作证件。
(1)选购已经定型的产品。产品已通过技术鉴定,取得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2)要注意机具的适应性。要看收获机是否适应本地的播种习惯,比如,是垄作还是平作,收获机是否对行等。(3)要考虑自己的经济实力。玉米收获机有自走式和背负式。自走式以多行为主,机型庞大、价格昂贵,投资回收期较长,但专业化程度高,作业效果好;背负式价格低廉,可充分利用现有拖拉机,一次性投资相对较少,但操控性及专业化程度不及自走式。因此在选购时,若在经济相对发达且种植规模较大的地区作业,应优先选购自走式收获机;在经济欠发达或种植规模较小的地区作业,或者已经有拖拉机,则应考虑优先购买背负式收获机。(4)在选购背负式收获机时,要考虑动力的配套性,要选取与现有拖拉机动力相配套的机型。如37300瓦(50马力马力为非法定计量单位。下同。)或41030瓦(55马力)拖拉机选2行玉米收获机;44760~59680瓦(60~80马力)的拖拉机可选择3行玉米收获机。(5)根据需要选择不同功能和用途的收获机。目前玉米收获机一般具有摘穗、集装、秸秆粉碎或秸秆回收等功能。还田型玉米收获机配有秸秆粉碎还田机。在畜牧养殖业相对发达的地区,则应选用具有秸秆粉碎回收装置的收获机,将摘穗后的秸秆粉碎回收。(6)要注意产品的售后服务问题。必须要求产品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包括“三包”维修人员应能及时赶到作业现场和具有充足的零配件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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