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空间在哪里?这是一个长期的“三农”发展问题,是#乡村振兴# 国家发展中的一环,也是社会改革开放从城市返回农村、工业反补农业中的一环,看得到青山绿水、记得起#乡愁# 。
更是中国传统文化“家”的概念在其中。
至于怎么发展,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也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下面我来说说目前国家一些政策的情况,也许大家没有怎么关注:
1、农村安全引水工程,该项目已经进行了好几年,现在全国应该是收尾工作了。也许大家也发现许多农村都安装了自来水,统一供应。
2、目前在推进的工作是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国家水利部门在有序推进中。
3、土地流转工作,为了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和机械化耕作,不可能全部流转,各地根据当地特点有序推进。
这些问题落实推进后,乡村发展就会迎来发展机会,但建设问题会各有千秋、区域发展,根据当地的特色
1、目前建设部在全国统计和安排的特色乡村评选和建设支持,从文化上来发展
2、区域性风景资源乡村
3、特色农业种植
目前来看,许多经营休闲农业旅游,比如生态农业园、农业山庄、农产品展示基地等。但就总体来看,普遍都存在休闲农产品单一,缺乏优质特色产品,以此不能完全满足现代旅游市场的需求。尤其是新旅游法的实施,对“零负团费”、强迫游客购物、游客不文明旅游行为等旅游混乱现象作出了明确规定,因此有必要开发新的旅游项目。就观光农业公园来看,各地的农业公园的模式是相似的。他们都是利用当地现有的池塘、果园、农田、农场,并在此基础上稍加改造和美化,另外建造了几处人工景观。因此游客的观光活动仅仅局限于摘水果、吃农家饭和钓鱼等一些简单的活动。这典型的低水平休闲农业遍地开花。它不仅项目功能单一,产品没有品位和特色。而且一些农业生产活动和提供游客参加的娱乐活动少之又少。更多的也存在投资不足、规模局限、区域分布广泛等问题,很难留住回头客。
因此,我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发展应更加注重景区建设、旅游主题创作和旅游场景设置。在最初的设计中,寻找一些不同的具有特色东西,或者引入不同地域的产品,或者改变种植方法,以此做到独特的效果。休闲农业把现代农业引入景区,促进区域农业升级,让游客在田野中找到风景之外的“吸引力”。不同的游客可以通过景区的休闲农业项目体验不同的乡村体验。例如,年长的游客看到农具会唤起他们对童年的回忆。年轻游客会看到公园的生态风貌,会奋起追求自我。这更有利于游客情感的回归,进而增加游客的认同感。
大棚房整治后休闲农业往后怎么办?首先要明白什么是大棚房:大棚房是指以农业大棚为名义进行的非农业建设,其表现是,承租方以建蔬菜大棚发展设施农业为幌子,在旁边和内部建设所谓配套用房,对外出租工出售,其实质是一种变相的房地产建设,名义上是休闲农业,实际上成为某些城市人的休闲别墅。他们利用的是农村土地承包权长期不变的政策,从农民手中流转土地,进行非法建设。
所以说,大棚房不是休闲农业,大棚房的政治,不会影响休闲真正农业的发展。当然,休闲农业的发展,需要一定的配套设施,比如大棚的看护房,为了避免有些人打着建设看护房的幌子在农田上建设高标准的住房,一般规定大棚看护房的面积不能超过15平方米,并且必须是单层的。应该说,这种规定虽然有点严格,但是也满足了看护的需要,禁止将看护房建成生活用房,也是维护土地农用性质所必须的。
同时,为了不影响真正意义上的休闲农业发展,国家对设施农业中的临时性烤烟、炒茶、果蔬预冷、葡萄晾干等农产品晾晒、临时存储、分拣包装等初加工设施用地,也是允许的,只不过限制规模,原则上占地不得超过400平方米,并且不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同时要,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实行县级备案。
综上,国家整治大棚房,是整治以休闲农业和设施农业为幌子的非农建设,而真正意义的上设施农业和休闲农业是国家鼓励发展的。可以肯定地说,真正意义上的大棚房,多数是城市资本的注入,流转土地建设大棚房的人多数是城市人,他们一方面套取国家的补助金,一方面进行非农建设;而租赁或购买大棚房的也都是城市有钱有闲阶层,把农民的生产用地当成了他们的休闲娱乐之所。大棚房是对国家土地法和挑战,是对农民和农业的挑战,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必须进行从严整治。
而真正进行设施农业生产的农民,尽管放心地进行生产,国家不仅不会整治,还会大力进行扶持,国家每年都会注入一定的资金,鼓励和扶持农民进行设施农业生产,提高土地和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农业已经进入死胡同,要想有新的发展机遇暂时很难,估计上边也发蒙,至少两年内不会有新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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