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专心从事粮食产业,缓解生产、经营、服务过程中资金短缺问题,在去年基础上,今年继续实施正规贷款财政补贴政策,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了2021年贴息贷款相关政策内容,大家了解下,想办理相关事宜,最好亲自去当地农业部门咨询了解。
补贴程序
采取“先备案、办贷款、还款后、经审核、再贴息”的程序,对粮食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实施贴息,降低经营成本,发挥财政贴息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促进粮食稳定发展,确保粮食安全。
补贴对象
按照今年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支持内部管理比较规范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在从事粮食作物生产中,引导实现适度规模经营。
原则上家庭农场粮食种植面积应当超过100亩以上;
农民合作社(含土地股份合作社)粮食种植面积应当超过300亩以上;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托管服务面积应当超过1000亩以上的。
贴息比例
在签订贷款合同时,贷款用途要填上“玉米种植”、“稻谷种植”、“薯类种植”、“豆类种植”等,可以享受财政贴息。
也就是在规定的时间内(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贷款而产生的利息(按照不超过国家贷款基础利率LPR计算,今年大致在3.85%,由各市确定),由财政承担。
今年已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或者计划办理贷款的,都可以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备案申请,以便享受贷款贴息政策。
注意事项
一是通过正规渠道获得的贷款,才给予贴息;
二是按照“谁申报谁负责”“谁使用谁担责”的原则,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合作社理事长等个人名义贷款,并在合作社账目内予以核算的)对申请材料(提供原件)和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粮食产量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是先贷先得、总量控制。
秸秆还田作业补贴。
(1)玉米秸秆全量翻埋和碎混还田作业补贴。每亩补贴40元,省级和市、县(市、区)按4:1的比例分担。
(2)玉米秸秆覆盖还田补贴。每亩补贴10元,省级和市、县(市、区)按4:1的比例分担。
(3)水稻秸秆翻埋还田作业补贴。每亩补贴15元,省级和市、县(市、区)按4:1的比例分担。
(4)水稻秸秆本田腐熟作业补贴。每亩补贴20元,省级和市、县(市、区)按4:1的比例分担。
玉米秸秆翻埋和碎混还田、水稻秸秆翻埋还田、玉米秸秆覆盖还田三项作业都要经农机指挥平台智能终端检测作业合格后,方可享受作业补助。
第二、秸秆离田利用补贴。
(1)玉米青贮配套补贴。利用国家粮改饲项目,对省内所有奶牛场窖贮全株玉米青贮进行补贴,每吨100元。在每吨国家补贴60元的基础上,配套增加40元,省级和市、县(市、区)按4:1的比例分担。
(2)秸秆离田利用补贴。按照“谁利用、补贴谁”的原则,对纳入全省各级秸秆综合利用管理台账的村集体、各类经营主体和企业(由于生物质电厂已享受上网电价补贴,该项补贴不包括生物质电厂),根据其当年实际利用秸秆量给予每吨50元的补贴,省级和市、县(市、区)按4:1的比例分担。
第三、秸秆还田离田机具购置补贴。
对购置高性能拖拉机和秸秆专用机具的各类购机主体,在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省级财政按照所购机具前2年市场最低售价的20%给予累加补贴,总补贴额不超过机械销售价格的50%享受省级财政资金补贴。县级负责组织所购机具补贴审核发放,并依法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三年行动计划”既定补贴政策。
为维护政策稳定性,继续按照省政府关于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相关内容,兑现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站建设和秸秆原料化利用等补贴政策,适当调整生物质炉具购置补贴政策。
(1)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站建站补贴。按照年产0.25万吨投资100万元、年产1万吨投资300万元、年产2万吨投资590万元的建设标准,分别按照投资额度的70%、50%和30%给与定额补贴,省级和市、县(市、区)按1:1的比例分担。
(2)秸秆工业原料化项目建设补贴。对哈尔滨市、绥化市、肇州县和肇源县新建并已经投产运营的秸秆工业原料化项目,按项目设计能力一次性给予每吨秸秆100元的补贴,省级和市、县(市、区)按1:1的比例分担。
(3)生物质炉具购置补贴。对哈尔滨市、绥化市、肇州县和肇源县户用生物质锅炉按照每台2100元计算,给予70%补贴。省级和市、县(市、区)按4:1比例分担。
第五、秸秆离田作业补贴。
为确保2019年秸秆全部离田,剩余暂得不到利用的秸秆拟进行离田作业环节补贴(已享受玉米和水稻秸秆离田利用补贴的不在补贴范围之内),玉米每亩补贴15元、水稻每亩补贴10元,省级和市、县(市、区)按4︰1的比例分担。
1、30头以上的,每头牛补贴200元。
2、50头以上的,每头牛补贴300元。
3、100头以上的,每头牛补贴400元。
4、200头以上的,每头牛最高可获政府补贴600元。
广西省对于林下种植药材补贴的标准如下:
扶持对象:从事林下经济的专业大户、家庭农(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林场企业、良种繁育场(站)、相关科研单位。
补助标准:先建后补。项目,不超过核定的合理投入金额的40%,总额最高不超过80万元。
新建项目:不超过核定的合理投入金额或实际投入金额的30%,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沙苑子:这个品种适宜辽宁这种干旱少雨的地区,其主根深长,不论荒山、荒地、沙漠、沙滩、草原及贫脊地都能生长,而水源条件好,肥沃的土地却生长不佳。
2。大叶蒲公英:抗逆性能强,在临床上,对治疗急性乳腺炎、淋巴腺炎、急性结膜炎、感冒发烧、胃炎、肝炎等有一定的独到之处。
在全国中药材市场上销量很大,是不可缺少的常用中药材。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蒲公英做为保健品不断销往海外诸国。
3。射干:适应性很强,全国各地都能生长。
它不仅是一味名贵的中药,也是一种美丽的花卉叫蝴蝶花,花期长,粉红色,是搞绿化的好品种。
4。
旱半夏:喜荫蔽环境,在10~12月,2~5月份种植,当年收获,椐实验表明,一般亩产量为150~200公斤,亩效益为6000元以上,若是土质肥沃,管理得当,亩产量可达250公斤以上,效益更加可观
辽宁省将从2008年冬季开始,对农村中小学校车运营给予奖励性补助,设立校车“以奖代补”专项资金1850万元,全省12.5万名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学生将实现安全乘车上下学。 近年来,辽宁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学生上下学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一些学生由家长租用农用三轮车、拼装车接送,存在着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有的学校即使配备了校车,也存在校车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运行标准,或者超载运营等现象。
为进一步降低校车运营成本,调动校车从业者的积极性,同时减轻农村家庭教育负担,确保学生坐得起安全车,辽宁省决定从今年起对各市校车运营给予奖励性补助。
按照目前全省农村中小学校车专营和兼营两种运营模式,辽宁省财政建立了专营和兼营两种模式的校车补助制度,每年奖励性补助专营校车1万元,奖励性补助兼营校车5000元。
辽宁省实施的灵活就业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对于在就业服务机构注册备案并实行灵活就业的人员,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灵活就业补贴。
2. 对在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自主创业,并在创业期间实行灵活就业的人员,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灵活就业补贴。
3. 对在城乡社区、农村和贫困地区从事短期、零工、临时性工作的人员,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临时灵活就业补贴。
4. 对于在灵活就业期间,在创业、技能培训、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成效的人员,可以给予额外奖励。
5. 对于在就业服务机构注册备案并实行灵活就业的企业和个人,可以减免或豁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以上是辽宁省实施的灵活就业补贴政策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细节可以参考当地政策文件。
2021年辽宁省低保户、五保户每月多少钱?
根据2020年4月16日发布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9号)可知:
1、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省城市低保标准平均提高5%以上,其中沈阳、大连、鞍山、锦州市提高4%以上,本溪、丹东、营口市提高5%以上,抚顺、阜新、辽阳、铁岭、朝阳、葫芦岛市提高7%以上;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平均提高7%以上,其中沈阳、大连、本溪、锦州市提高6%以上,鞍山、抚顺、丹东、营口、辽阳、铁岭、朝阳市提高7.5%以上,阜新、葫芦岛市提高9%以上;盘锦市城乡一体化提高5%以上。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全省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同步提高,确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
关于这个问题,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发布的《辽宁省老年人优待办法》规定,辽宁省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以享受每月100元的高龄津贴。同时,老年人还可以享受免费医疗、免费公共交通等优惠政策。具体细节可以咨询当地政府或社区服务中心。
4555人员就业,每月补贴355元的社保费用;
4555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每月补贴1340元的社保费用;
4555人员可以享受社保补贴政策直至法定退休年龄,但是最长年限不能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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