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自从德川幕府交权之后,天皇一直都有最高的地位。权力非常集中。
国家的中央集权,从明治天皇一直持续到二战裕仁天皇。
可以说,整个二战的罪魁祸首,不是什么东条英机,也不是什么山本五十六,更不是之前的伊藤博文,天皇才是罪魁祸首。
网上说的那些什么军国主义控制天皇之类全是假的,都是为了保护裕仁天皇,后来事实证明确实实现了这个目的。
二战日本战败之后,美国彻底占领日本,进行了彻底的资本主义改造。
美国通过立宪的形式彻底改造日本的政治制度。
占领初期,麦克阿瑟就要求新组成的日本政府组成修宪班子,并提出修宪的基本原则是:
在修改后的宪法中,日本政府不应再对天皇而应对一个具有广泛性的、在投票基础上产生的选举团负责;
天皇制的保留或废除由日本自行决定,实际上后来保留了也没有实权了;
今后可能设置的军事机构的首脑必须由文职人员担任。
根据上述原则,日本先后于1945年底和1946年初提出两个修改宪法草案,但由于在天皇的地位问题上始终不合美国之意(因为当时天皇地位还是无可取代,很难被限制权力),所以美国决定干脆抛开日本政府,亲自负责修改宪法。
1946年2月,麦克阿瑟同时规定了修宪三原则:(一)保留天皇制,但其权力必须受宪法的限制并从属于人民的最高意志,从君主立宪制,到议会制的改革;
(二)日本永远放弃战争和战争准备;
(三)废除日本国内现存的一切封建制度。经过短短六天的准备,修宪班子就以美国政治制度为蓝本制订出了一部日本的新宪法草案,1946年3月5日,日本内阁会议通过该草案。同年11月3日,日本新宪法正式颁布并生效。
新宪法除两项条款外,几乎完全是美国宪法的翻版。这两项条款是:变绝对天皇制为相对天皇制,规定“天皇是日本国之象征,是日本国民统合之象征,其地位基于国民之总意,主权属于日本国民”,废除枢密院、内大臣府等天皇的直属机构,首相由国会提名通过,内阁对国会负责;放弃战争权利,规定“日本国民诚实希求基于正义与秩序之国际和平,永远放弃由国家权力发动之战争、武力威胁或行使武力作为解决国际纠纷之手段。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之交战权”。
这样一来,日本的政治体制发生了彻底的变化,从此日本也走上了资本主义的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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