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类农业机械在投入三夏农业生产前,要做好检修和调试工作。并经县农机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在使用中,切实做好班次保养和其他各类保养,经常保持机械的良好技术状态,严禁“带病”作业。
(2)机房、油库、麦场要有防火设施,备足灭火器材、沙土和防火用水;场内、场边不准存放各种油料;拖拉机进场作业要有专人看护。
(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收割、运输、轧场等作业时,必须安装离心式防火罩;排气管在车身下面和朝下安装的拖拉机等农业机械不准从事场上的作业。轧场时严禁高速行驶和急转弯,避免碰撞、摩擦发热等火灾隐患产生。
(4)严禁使用国家已经明令淘汰的脱拉机机型。脱粒机进行作业时,工作人员要扎紧衣袖,留长头发的女同志应戴工作帽。脱粒机、联合收割机发生堵塞时,应停机检查,严禁在运行中排除故障及进行调整。
(5)农机具驾驶、操作人员要保持充足的睡眠,确保正确使用、操作农业机械,避免因疲劳过度操作失误发生事故。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将本次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农机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与当前正在开展的“隐患治理年”工作和农机年度检验工作结合起来,扎实细致地排查拖拉机无牌行驶、驾驶人员无证驾驶、违章载人、年检不合格继续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排查情况报农水局,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二)周密部署,明确分工。
各农机主管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制订具体督查工作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业整改。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
督查专项行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村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方,特别是黑车非驾、非法载人而引发的重大农机安全隐患等,把农机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全力做好宣传工作,在主要街道、公共聚集场所、沿街企业及各类宣传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口号,发放明白纸,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大对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注意发掘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推广,运用典型推动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各乡镇农机主管部门对此次督查工作成果,要整理分析,形成科学适用的基础数据库,作为监管监察的工作资料。
(五)加强调度,及时通报情况。
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各农机部门定期将督查情况书面材料连同督查工作情况调度表上报农业水局;要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工作,及时总结分析督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每周上报一次工作信息。上级不定期对督查专项行动进行抽查督导,通报督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
以上为有关论述,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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