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耕十亩”与明清江南农民的经营规模*——明清江南农业经济发展特点探讨之五
作者:李伯重 (中国经济史论坛于2003-3-27 20:51:30发布) 阅读983次
“人耕十亩”是明清人对当时江南普通农户经营规模的一个大概估计。本文通过对明清江南耕地与农业劳动力数量的宏观分析和对近代江南农户耕田数量的考察,指出“人耕十亩”这一农户经营规模的标准模式,确实存在于明清江南,但在时空分布上却很不均衡。只是到了清代,它才成为占压倒性地位的普通模式。这种模式的出现与普及,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其中农民耕作能力的变化、农家妇女脱离大田农作的增加和农民阶级的“中农化”作用尤为重要,而过去所强调的人地比例的变化,相比之下反而是次要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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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耕十亩”,是明清人对当时江南农民耕种田地一般数量的一个大概估计,用现代的语汇来说,就是他们对当时农民的普通经营规模的一种形象化的描述。
我国的传统农业生产,通常以单个的小农家庭为经营单位,一个农场就是一个农民家庭所耕种的田地。从明清江南的情况来看,一个普通的小农家庭,一般仅包括一对夫妇及其未成年的子女和丧失了劳动力的父母,总人口约在五口上下(即所谓的“五口之家”)〔1〕。 其中主要的农业劳动力,就是这个家庭中的丈夫和妻子。因此,一般而言,一个农户的经营规模(即一个家庭农场的规模),也主要指的是一对成年劳动力的所耕种的田地的数量。
虽然农民的经营规模问题是农业经济史研究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但奇怪的是,在过去关于江南农业经济史的研究中,尽管许多著作都涉及这个问题(例如,大多数学者都认为或倾向于认为:明清江南农民经营规模狭小,有的学者甚至将经营规模狭小视为明清江南农业停滞的主要原因),但是专门讨论的论著却不多。就史籍中所说的“人耕十亩”而言,不少学者相信这是明清江南农民的普通经营规模的写照,但是他们大多只是将史籍中的成说加以引用,并未对此说可靠与否的问题进行论证。晚近比较流行的看法,以“人地比例关系决定农业经营规模”作为立论基础,即认为人口增加快,耕地增加慢,人均耕地减少,农民的平均经营规模就必定要下降。早在明代以前,江南就已是全国人口最稠密的地区。自明末以来,直至太平天国前夕,江南社会长期安定,人口数量有很大增加,而耕地数量则几乎没有多少变化。因此,许多学者都相信:至少是从明代后期以来,江南农民的经营规模就一直在缩减。所谓“人耕十亩”之说,只不过是泛泛之言而已,并无任何实际意义。此说确有相当的道理,然而迄今为止,我们也尚未见到持此见解的学者,对明清江南农民经营规模问题做出深入的专门研究。因此,尽管上述两种看法出入颇大,但实际上仍然还都只是未经证实的假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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