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园艺师(国家三级)(满足以下申报条件之一者即可):(1)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位,经助理园艺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课程设置:园林树木学、花卉学、苗圃学、园林、工程、土壤肥料学、园林病虫害、园林景观设计、园林建筑、根雕盆景知识等。
考试方式:本职业考试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试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考试;技能操作采用上机操作、技能案例。两部分考试均采用百分制,即达到60分为合格。培训证书:考评通过后,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每年统考四次,时间为4月、6月、10月和12月。具体考试日期、地点、方式,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机构或培训机构另行通知。
大专标准学时数一般是110到120学分,其中理论教学不少于70,实践活动不少于40,实习,论文不少于10
这个问题问得好,大专的标准学时数按所学习的专业而定。经济管理类专科学院标准学时是三千至三千五百学时。电气自动化类专科学院标准学时是二千五百至二千八百学时。医学检验临床类专科院校标准学时是三千二百至三千五百学时。计算机,网络游戏,营销,动漫类专科院校标准学时是二千五百至三千学时。
学时:指的就是这门课一共要上多少个小时。比如,有一门课一学期上完,学时是50个小时,一般的大学一节大课是将近两小时的,这就是说,这门课从开始到学完一共有25节课。
学分:每门课都在期末有考试,一般还会有平时分,最终算出来的你的这门课的。
大专园林技术专业主要学习课程:基础素描、色彩基础、景观设计元素、园林制图、中外园林简史、园林艺术原理、3DMAX、园林效果图后期制作、现代景观设计概论、园林工程测量、园林植物造景、园林建筑构造、环境行为心理学、园林工程、园林规划设计、园林工程概预算、园林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园林设计基础、园林建筑设计、景观表现技法、园林建筑材料、园林植物栽培与养护、园林工程监理。
主要是学习如下课程:园林植物学、园林工程制图、园林建筑设计、园林工程、花卉学、园林规划与设计、植物造景等。这些课程的学习有利于就业。
一、申报对象
从事森林培育、森林经营、调查规划、森林保护、野生动物、水土保持、园林绿化、森林勘察、森林采运、木材加工、林产化工、经济林果、花卉园艺、森林公园、森林旅游以及相关专业的规划、设计、生产、加工、研究、推广等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二、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三、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二)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或取得助理林业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助理林业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四)大专(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或取得助理林业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五)中专(含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取得助理林业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四、继续教育条件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主动接受本专业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学习,达到所规定的学时,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材料。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省(部)级科技项目或工程项目的参加者。
(二)市(厅)级下达的科技项日或工程项目的主要参加者。
(三)县级以上林业科技项目或工程项目主持人,或2个项目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四)独立完成本单位技术性较强的生产项目或科研项目3个项目以上。
(五)撰写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标准2项以上的主要参加者。
(六)县级以上营林、森林工业、林产化工生产性项目2项以上的主持者或主要技术负责人。
(七)县级以上森林保护责任区内森林保护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技术负责人。
(八)县级以上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调查、林业专业调查的主持者或主要技术负责人。
(九)市(厅)级以上推广项目或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2项以上的主要参加者。
六、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二)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在生产中取得较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三)主持营林工程1万亩以上,或主持林木良种推广,增益达15%以上,并经市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四)在采伐限额内,主持森林采伐运输、木材检验5万立方米以上,并及时更新造林,经市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五)在森林保护责任区内连续5年或累计8年达到森林灾害控制责任指标的主要技术贡献者。
(六)参加县级以上森林调查或市(厅)级以上林业专业调查3次以上,经市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七)在勘测设计、木材加工、林产化工、花卉生产、经济林果等项目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新产品或改善企业管理,提高工效或增加经济效益达10%以上1项。
七、论文、著作条件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著作1部。
(二)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
八、其他
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条件达到《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粤人社规〔2015〕4号)有关规定的,按文件执行。
九、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