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政策要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
■鼓励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稳步扩大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
■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等政策
■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列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服务岗位的拓展范围
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我国将启动对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三项农业补贴政策的调整和完善工作,通过“三合一”更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支持粮食生产作用。
根据财政部和农业部最新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2015年两部门将选择安徽、山东、湖南、四川和浙江等5个省,由省里选择一部分县市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
据介绍,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两部门明确,试点地区将安排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通知要求,补贴资金要与耕地面积或播种面积挂钩,并严格掌握补贴政策界限。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同时,要调动农民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主动保护地力,鼓励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这部分补贴资金仍然采取直接现金补贴到户的方式。
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中剩余的20%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将按照统一调整完善政策的要求集中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通知明确,其他地区也可根据本地实际,比照试点地区的政策和要求自主选择一部分县市开展试点,但试点范围要适当控制。2016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在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推开。
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党和全国工作的重中之重。农民是农村建设的主体,三农问题的解决,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都离不开有知识、懂科技的新型农民的参与。组织农民进行农业技能培训,一方面能够提高农民的技术素质;另一方面,也能积极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农村人才培养和开发,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技术保障和智力支持,为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它的意义是重大的。
一、稳定、完善和强化扶持农业发展的政策,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二、坚决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提高耕地质量
三、加强农田水利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四、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科技含量
五、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发展环境
六、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竞争力
“十二五”时期,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工作重点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这应该是最新政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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