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农业保险不属于一般商业保险的范畴,是运用保险经济制度所进行的一种风险管理和社会管理,是政府对农业支持而作出的一种制度化安排,它是根据概率论和大数法则,为被保险人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经济补偿的一种保险。
《农业政策》:根据中专后继续教育农村经济管理专业教学计划培养目标要求组织编写。通过教学使学员了解农村社会经济生活,熟悉市场经济基本原理,成为具有农村经济管理相应素质和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一)我国农业农村法律制度框架体系初步形成
截至2019年6月,我国制定和颁布实施的现行宪法和有效法律273件、行政法规760多件、地方性法规超过12000件,已经形成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三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此体系下,以《农业法》为基础,不同领域的专门农业农村法律为主干,以有关法律中的涉农法律为补充,辅之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多层次的农业农村法律制度框架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是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将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开来,土地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则依据人口或劳动力的多少划分给农户承包经营。
它的第一个层次是家庭包经营,第二个层次是集体经营或承包经营,“统”是两个层次的共同经营部分,“分”是两个层次各自的独立经营。
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和集体统一经营相互依存,构成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双层经营体制,其中,家庭承包经营是基础。
农业组织政策意思是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所享受的国家优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