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从一开始,就产生了很大的争论,当时的水稻之父袁隆平院士就提出:国家的农业补贴,应该加入到粮食收购价格当中。
这样政府就解决了很多麻烦问题,一是土地面积问题,二是土地改变用途问题,三是欺上瞒下,虚报冒领问题。
农业补贴顾名思义,政府就要多生产粮食,以保证14亿人的饭碗,实际情况是,谁卖粮,谁就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主力,这样把土地补贴加到粮食价格上面,粮价就会有一个大的提升,这样就会刺激农民种地的积极性,使耕地尽量的少撂荒或不撂荒。
但袁隆平院士的这个建议没有被采纳。
现在政府的农业补贴是根据原来的农业耕地缴纳农业税的面积(没有缴纳农业税的耕地,包括开的荒地,一些非农业户口的口粮田等等不交纳农业税的耕地,都不享受国家的农业补贴)。
根据政府的这样一种补贴制度,农业补贴完全应该补贴给拥有土地,享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
土地流转者,租用者尽管也是从事农业生产,生产粮食,但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你生产出来的已经是商品啦,它和工厂的性质是一样的。由于他所生产出来的东西是商品,又不向政府缴纳税款,所以他没有权利享受政府的农业补贴。
因为他流转土地的主要目的,就是对耕地进行经营,而获取自己的利益。
他和土地的拥有者性质是不一样的。
政府在实行农业补贴的同时,应该有一个约束性,这个约束性就是:你种地不给我纳税,反过来我还要补贴你,但你必须保证耕地不撂荒,否则我不但要收回历年来对你的补贴,而且还要惩罚你,这样土地的撂荒现象就会少得多,,,,,,
很多制度应该完善才是王道!
农业补贴应该给田主还是种粮人?
这个问题在未实施土地流转以前都是给田主的。在土地流转政策实施后,大部分农民把土地流转了,因而随之出现了农业补贴该归谁的问题。
先说说什么是农业补贴?
就是国家为了加快发展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对农业生产的各种扶持补贴措施。
国家对农业补贴的政策多达50多项,这些补贴原则上是直补到种地农民的。
土地流转政策实施后,农业补贴出现了该归谁的问题。因为,土地流转政策,并不是硬性强制规定,而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协议而定。
这样,农业补贴该归谁,就有了不同的看法和见解。既然是协议决定,所以,补贴归谁也就可以协调了。
原则说法,应该归实际种田人,土地流转出去了,就应该归流转承包者。但在实际情况上,我发现大多数农民自己都没有把“粮食补贴”给予流转承包者。
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这个粮食补贴不是固定不变的。国家每年对粮食补贴都有小幅度调整上涨。说不定若干年后粮补可能会超过承包费呢!这是农民不愿意一同连地给予承包方的原因。
如果,粮食补贴是固定不变的话,那样加在承包费里一起计算为承包费也就得了。
目前,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唯有“粮食补贴”这一项农民是舍不得一同流转的,这个并无可厚非,因为土地流转都是自愿或双方协商的,粮补归谁在双方协商而定。
但是,其他多项补贴,都是随土地归流转承包者的。已把土地流转的农民一般是不能再享受了。
比如,国家免费供应种子、部分农药等,给农业合作社、土地规模承包经营者。你已经把土地流转了,不种地了,就不能再补贴给农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