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业是第一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关于三农问题的文件出台有利于巩固我过农业的基础性地位. 2.国家利用宏观调控手段调整农业的发展规律,合理整合各种资源.是资源达到优化配置. 3.国家履行了经济职能,大力发展生产力,推动我国经济发展. 4.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调动农民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2015年02月01日,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发布。
内容: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围绕增添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围绕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农村法治建设。
2015年一号文件五方面被分为32个小点,首当其冲仍是粮食安全,文件针对增强粮食生产能力提出了许多细化要求,包括永久农田划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以及投融资等等。同时也提出,科学确定主要农产品自给水平,合理安排农业产业发展优先顺序。
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本质上没有区别”,公众的关注是一次有趣的误会。
由山东财经大学农业与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办的“2013年中国农业经营形式创新论坛”13日在济南举行,在题为“关于农村改革的几个问题”的演讲中,王泽厚表示,他曾就“家庭农场”这个新名词咨询文件起草相关人员,对方给他的答复是,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没有本质区别。
据王泽厚了解,中央1号文件起草时,“家庭农场”是作为括号中的内容对“专业大户”进行补充的,即“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但后来在文件讨论过程中,起草人员认为,虽然“家庭农场”与“专业大户”没有本质区别,但也并非一点区别都没有,于是就将括号变成了顿号,这样一来,呈现给公众的相关内容便成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中央这次提到的龙头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联户经营,只是新型经营主体中比较主要的几个,也并非就是全面的,其他的比如还有农业公司等等,”在王泽厚看来,这些新型主体各有所长,我们应该一视同仁,“政策导向既不应刻意鼓励哪一个,也不应刻意非议哪一个”。如果说对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有一个评判标准,那就是农民的认可,“只要农民认为是合适的,那就是合适的。”王泽厚说。
单就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来说,主要问题在于土地流转是通过民间形式进行的,“这块地租了5年,那块地租了8年,还有块地租了10年,形成规模后,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这种简单的租地行为形成的农场到底能坚持多久?”在王泽厚看来,由于租地期限不同,很多土地不允许改变地貌,水利设施难以建设。
此外,王泽厚认为国家补贴方面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农户种粮补贴大约为130元/亩,但是对于300亩以上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补贴大约是230元/亩,这就可能给某些大户以套取国家补贴的机会,“租一千亩地,每年都不用考虑地里的收成,光补贴就有23万之多”。而且只补贴家庭农场、专业大户,而不补贴同等规模甚至规模更大的合作社等其他主体,也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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