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要有市政公路工程三级或以上资质就可以了,应该要求依法招标的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人对似发包的园标工程,不得设置投标企业具有成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其它资质条件,园林工程招标时企业所持们有效证件必须要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
公路公程有两个专业资质,简单的是市政三级资质以上,难度的为道路桥梁资质三级以上,绿化工程是市政三级资质以上
这样的资料也有:
1,《 城市道路绿化植物配置 》
期刊:《安徽农业科学》 2007年24期
作者:张守臣、高正辉、袁超、谷晓翔
2,《试论城市道路绿化植物配置单一性和多样性——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为例 》
期刊:《大陆桥视野》 2012年18期
作者:季飞
3,《 淄博市城市道路绿化植物配置及景观效应研究 》
期刊:《山东科学》 -2007年4期
作者:李玲
资料来源:学术资讯网。
3.1 道路绿地率指标
3.1.1 在规划道路红线宽度时,应同时确定道路绿地率。
3.1.2 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3.1.2.1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3.1.2.2 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
3.1.2.3 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
3.1.2.4 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3.2 道路绿地布局与景观规划
3.2.1 道路绿地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1 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 主干路上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2.5m;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
3.2.1.2 主、次干路中间分车绿带和交通岛绿地不得布置成开放式绿地;
3.2.1.3 路侧绿带宜与相邻的道路红线外侧其他绿地相结合;
3.2.1.4 人行道毗邻商业建筑的路段,路侧绿带可与行道树绿带合并;
3.2.1.5 道路两侧环境条件差异较大时,宜将路侧绿带集中布置在条件较好的一侧。
3.2.2 道路绿化景观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3.2.2.1 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应确定园林景观路与主干路的绿化景观特色。园林景观路应配置观赏价值高、有地方特色的 植物,并与街景结合;主干路应体现城市道路绿化景观风貌;
3.2.2.2 同一道路的绿化宜有统一的景观风格,不同路段的绿化形式可有所变化;
3.2.2.3 同一路段上的各类绿带,在植物配置上应相互配合,并应协调空间层次、树形组合、色彩搭配和季相变化的关系;
3.2.2.4 毗邻山、河、湖、海的道路,其绿化应结合自然环境,突出自然景观特色。
3.3 树种和地被植物选择
3.3.1 道路绿化应选择适应道路环境条件、生长稳定、观赏价值高和环境效益好的植物种类。
3.3.2 寒冷积雪地区的城市,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种植的乔木,应选择落叶树种。
3.3.3 行道树应选择深根性、分枝点高、冠大荫浓、生长健壮、适应城市道路环境条件,且落果对行人不会造成危害的树种。
3.3.4 花灌木应选择花繁叶茂、花期长、生长健壮和便于管理的树种。
3.3.5 绿篱植物和观叶灌木应选用萌芽力强、枝繁叶密、耐修剪的树种。
3.3.6 地被植物应选择茎叶茂密、生长势强、病虫害少和易管理的木本或草本观叶、观花植e4b893e5b19e物。其中草坪地被植物尚应选择萌蘖力强、覆盖率高、耐修剪和绿色期长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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