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全体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开发商不得擅自处分。如果遇到开发商赠送花园绿地的情况,一定要写入购房合同,并要求其将此内容在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权属登记、备案,进行公示,以明确权属,得到合法取得证明后,才能将此视为私有财产,所以仅凭开发商口头承诺或是出具书面合同及证明,是无法对抗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无法将全体业主的共有绿地私有化。如果开发商在书面承诺将此面积赠送予你,开发商就违法,所以,他们是不可能给你书面承诺,只有口头了。
规:
其实现实中类似情况相当普遍,很多一楼住户将公共花园的部分面积占为己有,毕竟在不影响其他业主通行和小区整体外观的情况下,一般业主也不会集体抗议。所谓的‘规’,只要业主都没意见了,就不存在‘规’。当然不排除只是销售员为了促成交易而单方口头的承诺,毕竟后期小区是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物业方有权终止你的占有行为,甚至有权要求你将已改造的公共花园部分还原,反而就对自己造成损失。
89%的优秀读者还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