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正确。具体问题具体对待,能否进行光合作用与叶片的颜色无直接关系. 确切地说,能否进行光合作用取决于是否有叶绿素,如果植物的叶片只含有叶绿素,那么叶片是绿色的,也自然能进行光合作用,而有些彩叶植物(如红枫,紫叶李,红花檵木等)的叶片不光含有叶绿素,还含有花青素胡萝卜素等别的色素,使得叶片看起来不是绿色的,但是这类植物的叶片仍然是植物的光合作用器官,仍然含有大量的叶绿素,因此是可以进行光合作用的. 一般来说叶片是植物的光合作用的器官,几乎所有的植物无论叶片颜色如何都是利用叶片进行光合作用的,另有少量一些变态植物,它们并不通过叶片进行光合作用,比如仙人掌的叶片也就是仙人掌的刺,是灰黄色的,它就不进行光合作用,仙人掌中进行光合作用的是仙人掌的肉质茎. 还有秋天的一些即将凋落的植物叶片,它们叶片变成枯黄就意味着叶绿素已经解体,自然就不能再进行光合作用.
选择园林景观植物,要以设计为主,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简单原则。简单原则要求植物景观配置主题鲜明突出,配置形式简练,脉络清晰连贯,元素一致性高。简单能带来宁静感,简洁明了的东西能带来轻松愉悦的感觉,简单能够显现大气。简单的对立面就是复杂,复杂往往导致杂乱,导致无序。杂乱无序的作品会给人带来烦恼。在实际应用中,简单原则是最容易被忽略的原则,因为创作者经常有意无意地东加一点点,西加一点点,或者因为很多外来影响同时强加进来,最后把简单原则给忽略了。达到简单原则并不容易,因为没有量化的标准和公式可以求解,在实际应用中,可用可不用的元素会占很大的比例。对于初学者者说,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尽量去掉那些可用可不用的元素选择。
二、平衡原则。平衡是一种哲学的东西,如同中国的阴阳平衡哲学。任何创作离不开平衡原则。在植物景观配置中,平衡原则是景观创作的精华。平衡能带来整体稳定感,平衡确定了景观脉络的秩序性,从整体上界定了作品的结构要求。正是有了整体的平衡要求,作品可以产生趣味,产生惊奇和激动点而整体上不会导致杂乱对称配置是达到平衡的最重要方法。
三、统一与协调原则。在植物景观配置中,统一与协调原则乃是最重要的原则。统一是指通过一种脉络线将作品的各部分或要素贯穿起来从而形成一种整体感,这种整体感既可以是形式风格上的,也可以是主题内容上的。完全随机和毫不关联的要素所组成的作品看起来会繁杂不堪,既不能带来形式上的美感也不能表达什么有意义的内容。协调是指各部分、各元素间乃至与环境保持适配而不产生冲突。要达到统一与协调原则的最简单方法就是选定一个元素作优势元素,要么是数量上,要么是空间上分配上占据优势地位。
四、重点变化原则。变化产生趣味。作品要活泼有趣,就必须有变化。从头至尾一成不变的作品将会非常单调沉闷。并且暗变比明变更有趣味,更能从变化中达到统一原则。
五、比例与尺度原则。由于具有空间三维特性,植物要素之间以及植物要素与环境要素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才能形成美感,确定什么是好的相关比例是比较困难的,只能去感觉。一般来说,感觉到差的比例比感觉到好的空间比例要容易得多。比如说,在普通别墅门前栽植很大规格的加那利海枣会使别墅显得小气。而在会所,小区比较豪气的大门前栽植棕榈,会使整个景观显得小气。与硬体景观不同,植物景观配置的相关空间比例不仅要考虑三维空间关系,还要考虑到植物在时间上的三维变化。比如说,在上海的中小别墅里种植一些小规格的大乔木象香樟,是不适宜的。即或香樟现在的比例尺度没有大的问题,但它将来会长得很大,会使树体与别墅的空间比例严重失调。有时植物景观的比例尺度关系反映在类别的配置上。比如说,大树适宜与硬质铺装,硬质覆盖物,或良好的草坪、整齐的禾草、规格比较大且比较一致的灌木相配。
六、满足功能性原则。功能性原则是衡量一个作品是否适用的最终标准。满足不了功能,无论形式有多好,作品都是失败的。功能性原则不仅要满足环境美化这一中心要求,还要满足客户在时效及经济性等方面的要求。
七、主题与情节原则。主题与情节原则并非植物景观配置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具有主题和情节的作品不失为好的作品。它常能给作品增添文化因素,能带来更多趣味和紧凑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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