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看随机文件资料是否齐全。主要是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看有没有农机推广鉴定证证章和生产许可证编号。一般正规厂家经过鉴定的产品都通过了较严格的安全测试。
(2)详细检查机器装配情况。检查农机各处零部件是否完整无损、无误,是否安装规范。所有非调整螺钉、螺栓、螺母都应确实拧紧,并按规定的锁紧办法锁紧,严禁用铁丝或铁钉代替开口销等。农机的所有转动、传动和操作装置运转灵活,无卡带。要有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凡是对使用人的人身安全有可能产生危害的地方,都应设有安全保护装置。在易发事故的部位,必须有永久性警示标志。
(3)要进行开机试验。特别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车等运输机械要通过试验,了解机动性能是否良好,发动机工作时是否运转平稳,燃烧情况和发动机声音是否正常,方向、刹车、油门等是否灵敏可靠;高速运转的农用机械(脱粒机、粉碎机等)要特别注意机器滚筒的平衡情况;带有压力容器的机器(机动喷雾机等)应通过试验,了解它的液泵压力能否达到规定值,安全阀是否有效,管道与接头是否有泄漏等等。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将本次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农机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与当前正在开展的“隐患治理年”工作和农机年度检验工作结合起来,扎实细致地排查拖拉机无牌行驶、驾驶人员无证驾驶、违章载人、年检不合格继续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排查情况报农水局,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二)周密部署,明确分工。
各农机主管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制订具体督查工作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业整改。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
督查专项行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村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方,特别是黑车非驾、非法载人而引发的重大农机安全隐患等,把农机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全力做好宣传工作,在主要街道、公共聚集场所、沿街企业及各类宣传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口号,发放明白纸,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大对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注意发掘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推广,运用典型推动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各乡镇农机主管部门对此次督查工作成果,要整理分析,形成科学适用的基础数据库,作为监管监察的工作资料。
(五)加强调度,及时通报情况。
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各农机部门定期将督查情况书面材料连同督查工作情况调度表上报农业水局;要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工作,及时总结分析督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每周上报一次工作信息。上级不定期对督查专项行动进行抽查督导,通报督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
以上为有关论述,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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