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衰_五服第2等
服期:分三年(杖期)、一年、五月、三月四等
🧵 服制
次于斩衰的一等,粗麻布缝边整齐。齐衰杖期(一年持杖)如子为母(唐以前)、夫为妻;齐衰不杖期如为祖父母、兄弟;另有齐衰五月、三月为曾祖父母、高祖父母等渐远之亲。
| 丧服材质 | 粗麻布,缝边(「齐」即缉边整齐) |
|---|---|
| 服期 | 分三年(杖期)、一年、五月、三月四等 |
| 持服对象 | 子为母(明清后同斩衰)、为祖父母、夫为妻、为兄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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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期:分三年(杖期)、一年、五月、三月四等
次于斩衰的一等,粗麻布缝边整齐。齐衰杖期(一年持杖)如子为母(唐以前)、夫为妻;齐衰不杖期如为祖父母、兄弟;另有齐衰五月、三月为曾祖父母、高祖父母等渐远之亲。
| 丧服材质 | 粗麻布,缝边(「齐」即缉边整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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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期 | 分三年(杖期)、一年、五月、三月四等 |
| 持服对象 | 子为母(明清后同斩衰)、为祖父母、夫为妻、为兄弟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