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2楼阳台都搭建了雨棚,到我们搭建是说违法,其实在阳台打雨棚本来就属于违章建筑的话,都应该拆除的,你可以向有关部门去反映情况。
一、城管对露台的规定是什么1、城管对露台的相关规定是假如当事人所属房子带有露台,但是没有获得相应的许可,通常不能私自改变露台的结构、外观以及用途等,也不能在上面搭建别的建筑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七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二、城管的工作职责范围是什么1、市容环卫。包括沿街立面装修的监管,招牌、广告牌设置的监管,渣土运输、消纳的监管,店铺超出门窗经营,沿街晾晒,公共场所派发小广告等等很多项。主要依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各省市的地方性法规;2、市政公用。像什么往雨水管道排放污水,用消防栓取水,挖掘道路有没有经过审批之类。依据的法规很多,比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3、城市规划。就是查处违章建筑。依据《城乡规划法》和各种地方性法规;4、城市绿化。查处破坏树木、破坏绿化设施的行为。依据《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和各地方性法规;5、环境保护。处罚经营场所噪音,直接向河道排污,工地不采取措施防止扬尘等等一些行为。依据的法规很多但往往只有几条是城管管的;6、交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人行道、广场的乱停放等等;7、工商。处罚无照的流动摊贩。这也是城管闻名世界的原因。
法律分析:一般看阳光房是否违规搭建,首先要看所占露台是否为业主共有,如果是业主共有,不管是否搭建成房都属于违建;如果该露台是业主私人所有,那么也要看在相关条约中是否有禁止搭建“阳光房”的条款,如果有相关条款,那么业主也是不可以搭建的;如果该露台是业主私人所有且没有相关条款规定禁止搭建,那么业主想要搭建“阳光房”的话,也要在不影响他人采光、使用等的前提下搭建。如果要对已有的建筑设施进行修整或重建,都必须要报备物业,与物业、开发商沟通协商,并去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到规划局进行申请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私人露台搭建阳光房法律依据一般情况下是不违法的,但是未通过物业公司或者城建部门审批的都属于违章建筑。会产生的后果:房屋所有一切在70年均属个人所有,包括房屋的改造,修缮,或者其它的装修,但现在的事实是很多社区都不允许,因为私自搭建破坏了社区外观,并且会让社区其他居民也进行违章的建设,对整个社区的影响非常不好,并且是可能被冻结产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89%的优秀读者还看下:
暂无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