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的环境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对于具体的植物和植物群落,我们一般使用“生境”这一概念。
植物的生境包括许多环境要素,如大气浓度一项就包括氧气的浓度、二氧化碳的浓度、惰性气体的浓度等。但并不是所有的环境要素都对植物的生活产生影响,如惰性气体的浓度基本上不影响植物的生活。我们把对植物有影响的,直接作用于植物生命过程的那些环境要素称为生态因子,又称生态因素。
生态因子分为非生物因子、生物因子和人为因子三大类。非生物因子主要包括气候因子(如光照、温度等)、水分因子和土壤因子等。生物因子主要指植物之间的机械作用,共生,寄生,附生,动物对植物的摄食、传粉和践踏等。人为因子包括人类的垦殖、放牧和采伐,环境污染等,是一类非常特殊的因子。
在各种生态因子中,并非所有的因子都为植物的生长所必需。我们把植物生长所必需的因子称为生存条件,亦即植物缺少它们就不能生长。对于绿色植物来说,这些因子是氧气、二氧化碳、光、热、水和无机盐。
当环境中某种生存条件出现异常,便会抑制植物生命活动或威胁植物生存,这种现象称为环境胁迫。动物啮食、寄生、风害、火灾和土壤侵蚀等现象可以部分或全部地破坏植物生命活动的产物,被称为干扰。
植物生长环境中的温度、水分、光照、土壤、空气等因子都对植物的生长发育产生重要的生态作用。 一、不同生境中生长着不同的植物种类,二、不同的环境影响植物体内,
2.2生态因子作用的一般特征
2.2.1 综合性
环境中各种生态因子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彼此联系、相互促进、相互制约,任何一个单因子的变化,都可能引起其他因子不同程度的变化及其反作用。因此在进行生态分析时,不能只片面地注意到某一生态因子而忽略其他因子。例如,一个地区湿润程度,不只决定于降水量一个因素,而是诸气象因素相互作用的综合效应。湿润程度既决定于水分收入(降水),又决定于水分支出(蒸发、蒸腾、径流和渗漏等)。可以认为,蒸散是太阳辐射、温度、大气相对湿度、风速以及地表覆盖等诸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由于蒸散不便于取得可靠的观测资料,而温度与蒸散的关系极为密切,所以许多气象学家、生态学家常用干燥度来表示一个地区的湿润程度。
2.2.2 主导因子
在一定条件下起综合作用的诸多环境因子中,有一个或几个对生物起决定性的生态因子,称为主导因子。主导因子发生变化会引起其他因子也发生变化。例如,光合作用时,光强是主导因子,温度和CO2为次要因子;春化作用时,温度为主导因子,湿度和通气程度是次要因子。又如,以土壤为主导因子,可以把植物分为多种生态类型,有嫌钙植物、喜钙植物、盐生植物、沙生植物;以生物为主导因子,表现在动物食性方面可分为草食动物、肉食动物、腐食动物、杂食动物等。
生态因子的主次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发生转化的,处于不同生长时期和条件下的生物对生态因子的要求和反应不同 ,某种特定条件下的主导因子在另一条件下会降为次要因子。
2.2.3 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
依生态因子与生物的相互作用可将生物因子分为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两种类型,区分其作用方式对认识生物的生殖、发育、繁殖及分布都很重要。环境中地形因子,其起伏、程度、坡向、坡度、海拔高度及经纬度等对生物的作用是直接的,但是它们能够影响光照、温度、雨水等因子的分布,因而对生物产生的作用则是间接作用;而这些地方的光照、温度、水分状况则对生物类型、生长和分布起直接的作用。
2.2.4 阶段性
由于生物生长发育不同阶段对生态因子的要求不同,因此,生态因子的作用也具有阶段性,这种阶段性是由生态环境的规律性的变化所造成的。例如,光照长短,在植物的春化阶段并不起作用,但在光周期阶段则是十分重要的。另外,有些鱼类年是终生都定居在某一个环境中,根据其生活史的各个不同阶段,对生存条件有不同的要求。例如鱼类的洄游,大马哈鱼生活在海洋中,生殖季节就成群结队洄游到淡水河流中产卵,而鳗鲡则在淡水中生活,洄游到海洋中去生殖。
2.2.5 不可替代性和互补性
环境中各种生态因子对生物的作用虽然不尽相同,但都各具有重要性,尤其是作为主导因子的因子,如果缺少,便会影响生物的正常生长发育,甚至造成其生病或死亡。所以从总体上来说生态因子是不可替代的,但是局部是能补偿的。例如,在某一由多个生态因子综合作用的过程中,由于某因子的量上的不足,可以又其他因子来补偿,以获得相似的生态效应。以植物进行光合作用为例,如果光照不足,可以增加二氧化碳的量来补足;软体动物在锶多的地方,能利用锶来补偿钙的不足。生态因子的补偿作用只能在一定范围内作部分补偿,而不能以一个因子来代替另一个因子,且因子之间的补偿作用也不是经常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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