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信息:2017年8月,北京青年报道了山东寿光几名养羊户家中百余只羊,食用大葱预冷库扔掉的葱叶后死亡一事。随后,寿光当地通报称,这批从沈阳运来的大葱,含有国家蔬菜禁用农药甲拌磷,并对“毒大葱”种植户立案进行调查。
2018年4月26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毒大葱”事件中,种植销售大葱的两名沈阳农户近日在山东寿光市人民法院受审,两人分别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获刑7个月和6个月。
看了报道,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既然羊吃了会死,那么人吃了呢?虽然看起来还不会死,但那也对身体健康造成多大的伤害啊!
那批“毒大葱”已经生产销售那么多了,也就是说很多人都吃过了,这其中可能就有你有我,那么我们所受的伤害该谁来赔偿?不该让生产销售“毒大葱”的人负责吗?即使他们负不起那么大的责任,也至少给他们起到震慑的作用,目前仅仅是几个月的刑期和赔偿死去的羊能够起到震慑作用吗?
我认为,如果菜农不知道那是违禁农药,那也应该追究生产销售违禁农药商的责任,不仅是判刑,而且让他们倾家荡产。这才能起到真正的震慑作用。
其实,很多菜农使用违禁农药,应该不是他们不知道,而是他们觉得不会一下子死人,所以怀着侥幸的心里继续使用。他们为什么能昧着良心,为了那一点蝇头微利就铤而走险呢!那就是惩罚机制不足以震慑他们的利益驱动。
现在我去买蔬菜都有挥之不去的阴影。我们普通老百姓每天都要买蔬菜,可是那些绿油油的蔬菜,我们如何判断出是否农药超标,是否有毒?既然我们肉眼无法判断,那该如何保证我们的食品安全?是不是以后我也养只羊,先让羊尝试确定安全再吃呢?在食品安全面前,其实我们老百姓真的很无奈。
只有从源头上严厉打击那些违背良心、违法从事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的黑商,才能还我们一个健康的餐桌。而体现出严厉打击的力度,必须要有足够有震慑力的惩罚机制。目前我觉得我们的惩罚机制还不够有震慑力,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