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邀请,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是时代的产物,它是因当时条件所需要而设立的政府部门所不能办到的事而完成政府工作所设立工作单位而成立的事业单位,其实就是政府工作部门的延伸,比较固定的的所属单位有:(1)技术推广站,其职责就是将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2)种子站,销售和售后服务新品种的发展前景;(3)土肥站,对于农业生产所需的肥料进行加工、实验和操作,并建议使用方法等;(4)植保站,公益性事业单位,从事病虫害预测测报、植物检疫、农业技术推广、试验示范、农药监管工作,有的还具有执法职能;(5)环保站,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6)药检站,检测农药残留、超标、浓度,监督和评估,保证科学依据;(7)农经站,它涉及农村经济、政策、计划、土地、统计、审计、生产体制、农业承包、发展、扶贫、分配、产业化、销售、农产品加工、土地纠纷合同、农民负担、农业保险等。所以说,农业是第一大部门,农业又是发展经济的必须,农业还是人口大国粮食生产的重要来源,下属事业单位相应地就多与其它部门,各管一放,相互配合,互补有无,促进农业生产朝着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健康前行。个人看法,如有不妥,敬请指正。
[应邀回答]市的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应该有农科所,种子公司之类,再有就是主管着的农业学校,以前还有水工队,再小的就不太清楚了。(说明,配图与正文无关)
据钟情三农了解,其实我国的农业补贴发放很简单直接,那就是直接通过一卡通发放至农民手中,也就是直接的银行转账(要么是转入存折),不会再经过第三方,这是为了杜绝出现冒领,多领的现象出现。
比如说东北地区每年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金额的发放,大多是在每年的11月前后,由各级财政直接打到农民(耕地承包权所有者)的账户中,不经过第三方,也不会用现金的形式来发放。
但是,在土地进行流转过程中,所有的农业补贴的领取问题就一直存在着争议。有人以为,耕地真正是谁在种,就应该由谁来领取补贴。也有人以为,粮食补贴由土地原有的主任领取是天经地义。
目前来说,我国几乎所有和耕地有关的农业补贴一般都是补给了土地的主人,也就是耕地承包权的所有者。至于说土地的实际种植者也就是耕地承包权所有者能不能拿到补贴,就要看双方在签署土地流转合同的时候如何协商了。
就我个人而言,我对于所有的农业补贴归属问题,有以下两点看法。
首先,粮食补贴最好可以归耕地实际种植者,因为他们才是粮食的真正生产者,让他们来领粮补符合初衷。
其次,土地补贴则可以由耕地承包权所有者来领取,因为他们在30年间充当着“土地主人”的身份。
但是,补贴的具体分配也并不一定要这么俗套,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定。
对于土地承包权所有者来说,在进行土地流转出让过程中,如果是遇到那些不是为了好好种粮,只是为了骗去粮食补贴的人,粮食补贴一分钱都不要分给他们,否则就是助长了他们的不良风气。
如果是遇到那些真正以种粮为业,并且真心实意愿意做好粮食生产的经营者,那么可以适当分配其一定粮食补贴,甚至可以把粮补都给他,适当提高地租就可以,这样,既可以保证耕地实际种植者的效益和种植积极性,也可以确保自己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承担的风险最小,可谓是两全其美。
整体来说,补贴如果全部归承包者,那么必定会造成种植者收益惨淡,甚至面临赔钱的风险,如果出现大规模退租,承包权所有者也是两手空空。
如果补贴全部归种植者的话,可以适当提高地租来促使其保持足够的种植积极性,避免出现骗租的情况,毕竟“种植者拿了补贴跑路”也不少见。
所以,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所有的农业补贴,不管是粮补也好,地补也罢,最终的归属都最好以双方协商为主,保证双方都做到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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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五月了,这是一年中除了收获季之外农民们最开心的时候了。因为五月就意味着要发放农业补贴了,有的大农户因此可以领到一笔不少的钱。从以前要交农业税到现在国家给钱,农民的生活的确是提高了。但是有很多农民朋友反映没有收到补贴,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因为很多地方都实行了土地流转,很多闲置的土地流转到那些想要种地的人身上,但是,我们国家的农业补贴是发放给土地的法律意义上的拥有使用权的农民,也就是把土地流转出的农民,而不是租地的农民。为了防止我们的相关部门克扣这一部分补贴,国家规定是把土地补贴直接通过账户转到农民的账户上。每一个土地的账户当然是土地的所有者而不是租土地的农民,所以很显然他们就拿不到这一笔钱了。
那么这种制度到底对不对呢?以小编个人的理解来看,我认为农业补贴还是要发放给我们实际的种地人。现行的制度的缺陷就是种地的农民没有拿到补贴,那些流转出土地没有种地在外打工的农民却每年可以收到钱,这对于种地的农民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
那么,我们应该要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
1、宣传工作做到位
很多农民都只知道有农业补贴,但是对于这些补贴具体是补哪里,怎么补、补多少都是不清楚的。所以,还是要大力向农民宣传我们的农业补贴政策,让他们熟悉了解。
2、补贴资格申请透明化
为了杜绝村干部把这些优惠政策给到自己的亲戚或者靠这个补贴牟利,对于补贴资格的认定就要公开透明,村干部要及时把申请名单和获得资格的名单公示,积极回答村民的疑问。对于有违法行为的及时举报。
3、资金链发放透明
对于补贴资金,要公开公正的公示,在相关平台上发布信息。发放金额是否到位,资金的多少,都是要公开的。
4、完善政策
对于种地人拿不到农业补贴的情况,还是要完善我们的政策。国家应该积极想办法把补贴发放到那些种地的农民身上,这才是农业补贴的意义。
最后,小编想说的是,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涉及到利益的问题,都要把这些制度公开透明运行。对于农民朋友更是应该如此。我们的农民朋友对于所有人的温饱做了大贡献,我们就要切实保障他们的利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