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校的好专业
农林经济管理专业
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系统的管理科学和经济科学的基本理论、农(林)业经济管理基本方法和技能和高级管理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管理学原理、统计学原理、基础会计学、财政学、农(林)业经济学、农(林)业企业经营管理学、农业技术经济学、国际贸易与金融、农业政策学等。
毕业去向:毕业后能在各类农(林)业企事业、教育、科研单位和各级政府部门从事经营管理、市场营销、金融财会、政策研究等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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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解读
就业概况
所有专业1112个,管理学共 46个本科专业,“管理学”中就业排名第46名
专业需求量最多的地区是南京,占 17%
专业需求量最多的行业是建筑/建材/工程,占38%
就业排名
学科:管理学- 农业经济管理类
说明:管理学共 46 个专业,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在农业经济管理类专业中排名第2位,在整个管理学大类中排名第46位。
《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
第九章 退 学
第四十八条 学校每学期对学生所修课程学分进行清理,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10学分给予黄色警示;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15学分给予橙色警示,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给予红色警示。
第四十九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予以退学:
(一)每学期结束时,不合格课程累计达到或者超过25学分的;
(二)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教育教学计划总学分90%的;
(三)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四)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
(五)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的;
(六)超过学校规定的期限未注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七)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条 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经学院审核、学校审批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
学生达到退学条件,由学院填写《华中农业大学学生学籍异动处理意见表》,并附有关材料,经教务处审核后,提交校长办公会或者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
对退学的学生,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并直接送达学生本人,学生拒绝签收的,以留置方式送达;已离校的,采取邮寄方式送达;难于联系的,利用学校网站、新闻媒体等以公告方式送达。
第五十一条 学生退学后有关事项,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退学学生应当在退学决定书送达本人或者公告发布之日起2周内办理退学手续离校,学校将其档案退回家庭所在地,户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迁回原户籍地或者家庭户籍所在地。学校根据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退学学生的财务结算,逾期不办理离校手续,由学校有关部门注销其在校各种关系;
(二)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者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五十二条 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在接到退学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程序按照学校申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 受开除学籍、退学(含自动退学)处理或者转入其他院校的学生,从学校发文或批准之日起,终止其学籍,不得申请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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